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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

录入时间:2014-10-30 15:21:00     点击:


成都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

责任书  

     

为进一步明确本院领导班子、领导干部、科、室、所和中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,保证学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,经研究决定,对各单位签订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。

一、责任划分

学院党总支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;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,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。学院各科、室、所和中心负责人为院内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。

二、年度重点任务

(一)认真落实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,研究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计划,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,明确责任、督促落实。

(二)严格执行学院规章制度,在涉及重大问题、重要事项时,必须按规定集体讨论决策、向组织请示报告;加强课堂、报告会、研讨会、讲座、论坛等宣传思想阵地管理。

(三)严格执行中央“八项规定”和中央、国务院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》,认真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,认真解决师生关注的突出问题。

(四)严格执行财经纪律,严格控制和规范使用“三公”经费,坚持“收支两条线”,杜绝“小金库”和违反规定乱收费。

(五)加强反腐倡廉教育,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、纪律作风教育、法规制度教育、道德修养教育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;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,结合学院工作和学科特点,组织形式多样并具有针对性、实效性的廉洁诚信文化创建活动。

(六)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,努力构建权责清晰、流程规范、风险明确、制度管用、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。

(七)及时报告违纪违法问题和案件线索。

三、检查考核

自查:院内各单位在年度工作总结中,要专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,并逐项回应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;

检查:根据《成都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》,对学院各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。检查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、奖励惩处、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。

四、责任追究

各科、室、所和中心负责人违反或者不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,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相关制度处理。

    本《责任书》一式份,责任人和学院办公室各存一份。责任人因变动,由继任人与学重新签订责任书并履行责任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学院各单位名称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负责人:(签字)

 

0一四年    

 

 

 

党总支书记:(签字)          院 长:(签字)

0一四年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0一四年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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