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体育学院党政管理人员撰写工作日志的通知
录入时间:2020-03-02 14:07:00 点击: 次
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工作周报的通知》要求,为了使学院在疫情期间管理规范化、科学化,提高管理效能,促进学院事业发展。经学院班子领导研究决定,要求党政管理人员撰写工作日志,工作日志完成情况作为教职工考核内容之一。
1.适用范围
院领导,党政办公室、教学科研科、学生科、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负责人和管理人员。
2.内容和填报规范
工作日志分为日报、周报两种类型,所有管理人员均需填报。
3.完成时限要求
(1)所有管理人员的日报型工作日志,须在当日完成、当日发布;出差外出公务、或遇紧急情况及其他特殊情况,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应当天完成;如不具备条件,可延至特殊情况结束后的第2 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(2)一般管理人员的周报型工作日志,须在当周五22 时前完成并发布;科室负责人的周报型工作日志,须在当周六12时前完成并发布;副书记、副院长须在当周日12 时前完成并发布;院长、书记须在当周日22 时前完成并发布。
(3)第一周(2020 年2 月24 日-3 月1 日)撰写工作日志不作硬性要求,从第二周(2020 年3 月2 日)起,需按要求完成工作日志撰写工作。
4.工作日志分享审阅
成都中医药大学体育学院
2020 年3 月1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