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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:关于开展第十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
录入时间:2021-03-10 16:08:00     点击:


各学院/部门:

          为了鼓励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者从事教学研究、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迎接四川省第届教学成果奖的评选,根据《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》(成中医教务〔2017〕154号)文件,经学校研究同意,决定开展成都中医药大学第届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。

       一、评选范围和对象

    (一)评选对象我校教师、教学辅助人员、教学管理人员。

    (二)评选范围自20173月至今,未参加上届教学成果奖评选的以下成果:

    1.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,在转变教育思想,优化培养方案,改革课程体系,更新教学内容,改进教学方法、实验技术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综合提高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,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成果。

   2.根据教育目的和教育教学规律,在组织教学工作,推动教学改革,加强专业学科、教师队伍、教材、实验实习基地、学风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应用,促进产学研相结合与各种合作办学,开展评估,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,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。

     3.结合自身特点,推广、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,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,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。

     4.各级立项教改课题产生的成果。

     二、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符合条件

    1.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,为人师表,近三年无教学事故者。

    2.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

    3.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,一般要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。

    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(含负责人)一般不超过10人,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两项,成果负责人不能同时担任两项(含两项)以上项目。

三、评审办法及程序

1.申请单位填写《届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》(附件1)、《成都中医药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》(附件2),填写办法参考填报说明(附件3)。各学院/部门要成立教学成果奖工作小组,加强对申报成果的指导、整合,积极向学校推荐。

2.请各学院/部门于2021420日前,将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汇总表、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和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份,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,电子版请各成果负责人打包压缩上传至质量工程网,网址:http://cdutcm.zlgc2.chaoxing.com/

3.学校组织专家评审、公示,报送党委常委会审批,公布成都中医药大学第十届教学成果奖名单

请各单位务必准时提交材料,过时不再受理。

联系人:杨丽萍、杨帆;联系电话:61800081。

特此通知

 

附件1:汇总表/files/file/20210310/20210310145551_6534.xls

  附件2申报书/files/file/20210310/20210310145601_1536.doc

  附件3:填报说明/files/file/20210310/20210310145618_3015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教务处

20213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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